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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連續遇到三個缺考的例子,Villa 不禁手癢了,不吐不快

週一,在某班站崗時,考試已近30分鐘,一名缺考同學才出現在門口,要求進教室考試?『不行,我們兩位均十分堅持!』拜託嘛,通融一下…』『這是考試規則,考試開始10分鐘,不得入場!』全班同學嘩然…有人在底下竊竊私語,『他反正也不能順利畢業…』『還要補好多科呢…』(落下井石?抑或見怪不怪,該生應是累犯…),3分鐘不到,全班幾乎全交卷了…嗯,非常阿沙力,Villa 喜歡

 

 

 

週三,約莫中午1200,手機響了,是陌生來電…『我是某某,今天沒考到妳的科目,可以讓我補考嗎』『為什麼沒考到?!』『我睡過頭了…』『小姐,這可是畢業考耶!況且本科目是1010才考!』『那該怎麼辦?』『如果,妳沒差這個選修學分,那就算了;如果妳需要學分畢業,就請按正常程序辦理請假手續。教務處的標準方式是要求醫生證明…請貴導師協助吧!任課老師完全是稟公處理…畢竟,缺考記錄是兩位監考老師雙簽的,我不可能私相授受,讓妳補考!』『親愛的小姐,這已經進入『法律程序』了,清醒點…』

 

 

 

今早,妳說,『週六早上沒有考到大會考,會怎樣嗎?』『瞎米?為什麼ㄌㄟ…』『我睡過頭了…』Ohmy god!又來了…『早上沒有人叫妳嗎?』『我爸爸載我趕到考場時,監考老師不肯讓我進去考試!好嚴格喔,都不能通融一下說…』

我說,『喂,如果 Villa 我是監考官,也不會放行的!這是國家級考試耶,監考老師只能依『法』(考試規則) 行事。況且,如果『違』法通融,監考官也有疏失,被記上一筆的…尤其是為了這種理由…』有同學在一旁幫腔『反正好難,我們也都考不過…』(這種是標準的濫好人…護短不是義氣,而是幫凶;常有理,更讓自己長不大)

 

 

 為什麼會睡過頭?這些考試可都是大考耶!按 Villa 的個性,大考前根本是睡不好,不提早到考場是不會安心的…即便如此,遇到重要場合需要早起,也是有方法的嘛 (詳見L-V Blog527日,如何早起的方法)!委請親友團代為叫醒,或鬧鐘放遠些…也是可以解決的嘛!

 

親愛的小姐少爺們,Villa 認為,這是一種態度,一種為自己負責的態度,它影響的層面好深好遠耶;個性決定命運!… 要檢討別人 (不通融,沒同情心) 之前,請先反省自己,究竟先盡力了沒如果能正向解讀,也許,這樣的shock會讓你 () 記取教訓;否則,這次教不會,重蹈覆轍仍是極有可能…沒考到試會怎樣?對我們都不會怎樣,損失的是你 () 自己的錢和機會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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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onlavill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