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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剛才的英文課差點睡著

(看得出來,那課本上的鬼畫狐…)

蝦米?

該不會又是今天沒有午睡!?

果然…

 

你說,今天中午午睡前,

老師一進班上,就見大家鬧哄哄,一團亂,

有些同學在吵鬧(比學妹班還吵!),

有些同學還沒去刷牙…,

負責抬飯菜的同學也慢吞吞的…

老師,應該是蠻生氣的

因為,按原先的規定,一打鐘就得趴下去…,

但是,沒有人趴著睡,

那就,

全班罰站,不准午睡

 

又來了…

因為『太多人』不乖,

所以,『全班』一起受罰!

請問,這要孩子們學到什麼呢

通通有罰,公平嗎

安靜在自己位置上的人,情何以堪

下次,誰還要遵守規矩

午睡(休),可以讓孩子休息和放鬆,

即使他們不睡,沒有睡著,

但罰站總要體力吧

更何況運動會在即,

天天操練是家常便飯!

中午,是該小憩片刻的,

剝奪孩子的生理需求,實在不合理

 

真的要罰,可以罰別的嘛…

小學老師的power,原來是這樣用的。 

後記:

這又讓Villa想起,『第56號教室的奇蹟』書中的相關內容:

~ 很多教師為了維持教室秩序,什麼事都做得出來來。

~ 老師可以嚴格,但不公平的老師會被學生看不起。最不公平、最不合邏輯的處罰通常是這樣的:因為某個孩子在教室裡搗蛋,所以老師決定全班都不准打球(或上××課,或不准離開座位)

 

                                                            ~摘自第56號教室的奇蹟,雷夫.艾斯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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