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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沒有人不開心;

但是,要用3個週六來補課?

這個嘛,可不是人見人愛的方案了…

 

這樣,不只造成家長的困擾,老師和其他安親班和補習班都連同受影響。

基本上,3週的假已足夠。

放多了,也放懶了…

 

先甘後苦,其實比較不妥;

本人崇尚先苦後樂,倒吃甘蔗!

 

早知如此,也可以把本學期的開學日調晚一點嘛?

先上些課其實也無妨嘛,

國中小可以同步,但高中職不一定得跟進吧?

 

 

~以下摘自聯合報,Nov.06,2009,高中聯以下 寒假同步32天~

明年寒假史上最長,將從99年1月21日開始放假,2月22日開學,總共放假32天,比往年多放11天假。但其中有三天假期屬彈性放假,必須在下學期開學後,安排三個周六假日補課。教育部長吳清基今天也裁示,高中職和國中小應同步放寒假。

依據規定,中小學生有21天的寒假,原訂明年寒假為1月21日至2月10日,開學日為2月11日。但由於明年農曆春節假期為2月13日至18日,將造成開學上兩天課(2月11、12日)又要過春節,不但假期中斷無法連續,也讓學生、家長及學校困擾。

教育部因此協調各縣市,明年2月11日、12日調整放假,2月19日也配合人事行政局的春節假期規定,彈性放假一天,寒假和春節加起來總共放32天假,以方便家長和學生安排假期活動。

春節日期較晚,三年前也出現過,當時教育部採取上學期延長一周、延後放寒假,提早教下學期的進度來因應但教育部國教司長楊昌裕說,延後放寒假、提早教下學期進度,「學習效果不彰」,一來學生考完期末考心情已經開始放假,已無心上課,放了長假開學回來又忘光。因此今年不考慮延後放寒假,如期於1月21日放寒假,但開學延後至2月22日,但2月11、12和19日的彈性放假,應於2月27日、3月6日、3月13日連續三個周六補課。

寒假連結春節放32天假期的規畫案,今天早上在教部輿情會報上,獲得吳清基的認可,指示中部辦公室盡速協商各縣市,讓全國中職和國中小同步放寒假。

官員表示,全國同步放假的規畫,目前仍有宜蘭縣、基隆市和嘉義市三縣市另有安排,計畫延後兩天於1月23日起放寒假,下學期開學後就不必補課。但教育部認為這樣不妥,延後兩天放假要教什麼?而且會影響下學期的教學進度,楊昌裕表示,會繼續協調三縣市與全國同步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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