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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階段:我要遵守規則

有鑑於行為不當的年輕人為數眾多,大多數教師在受訓時學到要在上課的第一天訂下規矩。畢竟,讓孩子們懂規矩是必要的。我是這麼教學生的:規則固然有其必要性,然而在我們最景仰的英雄當中,有許多人之所以能成就偉業,正是因為他們不守規則。我們要在教導他們了解規則之餘把眼光放遠,不受教室牆上的班規所限人的一生中有時並無規則可循,更重要的是,有時規則根本就是錯的。

 

第五階段:我能體貼別人

永遠無法真正了解一個人,除非你能從對方的角度來看待事物…除非你能進入他的身體,用他的身體行走。』多年來我一直試圖將這個想傳達給學生。仁慈是有感染力的。對一個老師來說,最困難的任務莫過於此,但們不能因為困難就不去嘗試。我們做得到的。一旦成功,它帶給我們的滿足感,足以補償這個瘋狂的教育界給我的心痛、頭痛,以及微薄的薪資

 

第六階段:我有自己的行為準則並奉行不悖

這個階段最難達到,也最難教,因為行為準則存在於個人的靈魂中,其中還包括一份健全的人性在內。這種組合使得仿效成為不可能;亦即第六階段的行為無法教,也無法講述。因為我不能討論自己的行為準則,於是我試著幫孩子們從別人身上找出行為準則。許多卓越的書籍和影片都找得到第六階段思考的人。

 

每一個關心孩子教育的老師和父母都會這麼做。我們對孩子有很高的期許,並且盡力而為。

正因為孩子無法無天,所以我們需要提高期望,不能讓無可救藥的行為迫使我們降低標準

我拒絕回到過去那種『我說你照做』的層次,

我也不會騙自己去相信學生對我的景仰是一種成就

我辦不到。

 

                                                                                                      ~摘自雷夫.艾斯奎,第56號教室的奇蹟~

 

後記:

先訂規則,然後follow是一般教師和長輩的傳統方式。而人的一生中有時候也真的無法事先規劃或安排。也許,先一步一腳印累積該走的過程,再來則是危機處理的訓練及培養。按部就班,沒有不好,只是缺乏創意!對於規則界線的拿捏,考驗著教師和父母的智慧哩!

將心比心,知易行難…還是得從引導者的身教做起!你自己有的內容,才知如何給予對方;自己都做不到的話,談何容易!想『教』別人,需先『教』會自已!

行為準則即是價值觀。『我說你照做』的層次是假設對方沒有腦子,還不會(能)自行判斷…自己的人生自己決定,無人可『代工』,更不可能『委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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