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按照貴校傳統,開學時會有迎新會,每個家族會有個正式的見面儀式,且四M~六M的學長姐要送禮物給三M的學弟妹。至於,五、六年級的學姐是否要送禮物給四年級則無規定。
為了這個禮物,我們討論過好幾次。
畢竟,去年我們是受惠者,我們也送了小禮物給學姐們。
再者,既然要送,當然是買3份,喔,是4份,你們家族每個人都1個,這樣才算一家人嘛!
這點錢,是該花吧。
Villa建議買實用的文具。
我們的觀念是,要送人的禮物,一定是自己也喜歡的,而不是為了打發人家!
否則,沒誠意不如不送 (因為,有時的確是會收到一些打發性質的東東…感覺不好說…)
今天,你很開心地說,六M學姐送你一個在加拿大買的鑰匙圈!
見你開心的樣子 !
『可是,五年級學姐沒送耶!』
怎麼?有點失望嗎?沒關係啦…
我們不是早就討論過這件事了?
不管學姐們有沒有給禮物,她們去年不都送過「見面禮」,這就夠了!
況且,這件事不能怪她,畢竟小孩子不會賺錢,她的父母應該認為不需要花這個錢…
至於六M學姐,上次送香港迪士尼買的禮物,今年是加拿大買的,可見她的家境較好,年年出國。這不是她的功勞,是她父母的經濟條件較好。
Villa 想告訴你,人和人之間的對待,不是以禮物的大小和金錢的多寡來衡量喔!
小朋友不會賺錢,但可以做個小卡片或手工做的小東西,都是很好的表達方式。
那天,很高興聽到你說,覺得和五M學姐蠻投緣的,你們見面會互相聊天呢!
這就對了!相信,你也體會到,『有形』和『無形』、『物質』和『情感』之間的差異了!
『出錢』和『出力』,有時候無法比較,甚至,『出力』有時候還比『出錢』更令人敬佩呢!
有些事情,沒有對錯,是價值觀的問題,需要自己慢慢體會的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