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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世界大學排名再度引發討論。上周一場名為「當我們同在一起scIsscI?」的研討會,再次說明哀哀叫乃是台灣當今高教的場景;又豈只教師,連學生也無法倖免。

針對SSCI問題,應探究的是,其可作為評鑑基準?依2008年教育部頒布碩博士班設立基準: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平均每位教授每五年應有三篇論文發表於SSCI、TSSCI、SCI、EI或A&HCI等期刊或出版經學校送外部專業審查之專書二本以上。五年五百億大學的年度考評審查意見中,則有「SCI及SSCI論文持續成長」及「TSSCI及學術性專書均無明顯進步」等評語。亦即SSCI確實被作為評鑑基準。

但SSCI等資料庫的期刊目錄可作為評鑑指標?SSCI乃美國一家營利資料庫期刊目錄表。以其收錄的104種法律期刊為例,全為英文期刊,甚且幾近全數是美國期刊。準此,教育部無非下令,全台灣教授都應在美國發表論文。

又SSCI收錄的期刊更是良莠不齊。依SSCI資料庫就其收錄104種法律期刊之統計,有些期刊每年被引註數竟比論文數還少,其影響因素與論文影響力亦不乏低於0.1甚至0。若與Washington & Lee大學法學院圖書館所製作法學期刊評比對照,收錄在SSCI的期刊,不乏排名在四百名以外,甚至有一千餘種期刊中完全未列名者。對照W大專業期刊評比,被列為全美排名前五十的專業法學期刊中,竟有卅三種未收錄於SSCI之中。名列榜首的「哈佛大學法律與科技期刊」,竟也不在其列。在前五十名綜合法學期刊中,則有廿種未被收錄。

由此可知,SSCI期刊,每每是三流、四流,甚至不入流。反之,一流的卻未必列入。教育部還有何辯解?教育部何以將高教評鑑的權能完全讓渡給一家問題重重的美國公司,進而建立高教的領事裁判權,令人費解。當台灣高教不再重視「教育」,而只是競相撰寫SSCI論文;當台灣學術界,尤其人文與社會科學不再針對台灣的問題進行研究,不再回饋台灣社會,也不再接受台灣社會檢驗,那麼台灣高教、學術還有何立足之處?

準此,教育部竟是戕害學術的兇手。又以何文字撰寫、在何處發表,都要受到教育部管控,那還有學術自由?因使用的語言或發表地域,而受到不平等待遇,那還有平等?沒有自由、平等,還有人權?教育部不但不是人權的推手,甚且還是戕害人權的殺手。

~摘自【2009/05/13 聯合報】,戕害學術 高教哀哀叫,郭明政~@

後記:

沒想到本文發表的隔天,苦主就在中廣聽到了郭教授受邀訪問的節目…

趙老闆的動作真快呀!

一項政策,因為影響的層面很大,真的需要謹慎實施!

例如,開放新銀行設立,開放大學系所設立…

 

理工科系的SCI文章似乎比較容易,但哪家大學不是製作哀哀叫的加工廠?

『活魚好幾吃』,早已不是新聞;明明是1篇文章,只要改寫一點,或換個研究方法,然後即可到處亂投…

難怪,有人可以一次投出8篇…

這樣,總比投1篇,等2年,然後被 reject 聰明吧!

究竟,該隨波逐流?或是堅持理念?

 

管理學門夾在中間,既需要工具(著重研究方法),又需要管理意涵(著重產業應用);其實最傷腦筋!!

這也就是為什麼~

現在年輕的助理教授和副教授很多,升等不了的原因吧!

一流學府們,搞5年500億就算了;為什麼要全部大學都備戰呢?

究竟,教學的權重該放多少?有誰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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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onlavill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