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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其實不是愛找砸,也不是愛告狀。

只要是人,都可能犯錯。

只是,身為老師,總會被以較高標準檢視。

尤其,身為教育監督者的家長…

有權利了解老師是否盡責?

 

去年,因為學校有例行性的母親節卡片比賽。

原本,公主的卡片是被挑選去參賽的。

然而,沒得獎的原因很妙~

理由,裡面沒寫字;意思是,要寫有給媽媽過母親節的相關文字。

這個,其實是比賽規則的問題。

老師,只是在事後說抱歉,沒有注意,

或是 ,還要拿回給學生補件,嫌麻煩,然後作罷。

背後,讓家長感覺到~

老師,根本沒用心,或者,很不在意。

也許,當初只是有作品參賽,交差了事的心態吧!?

 

這次,公主參加的是動態組的母親節卡片比賽。

當然,也是無疾而終。

原因,老師事後才發現~

自己報錯組別了!

把公主的作品,報到靜態組別去…

一聲『對不起唷!』,

以及『老師改天再請你喝飲料…』

這個理由,很瞎吧!?

當然,公主的作品可能不優,也不會入選。

但是,老師的個人疏失,不應追究嗎?

我們不是怪獸家長,不會去吵也不會去argue。

只是,很難發自內心地~

『尊敬』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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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onlavill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