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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97年前,你們就耳聞了97條款…

當畤2年前,校方就要講師們簽妥同意書;

要選擇進修者或轉行政職,均有相關適用規定。

你說,

勇敢的你,還上折子請育嬰假2年…

居然,准了!

97那年,果然一堆人主動被動離開了…

年資15年者,即符合規定優退,領1包走人…

但是,似乎仍有些人不死心,決定和資方抗爭到底!

 

想到要進修,你總是哀聲連連…

也許,學生時代的記憶讓你不想再重作馮婦?

畢竟,一個人讀書當學生,很單純;

現在,2個孩子的媽要進修,不容易!

我無意勸你進修,因為遠水救不了近火;

只要你靠的這座大山不會倒,只要臉皮厚些即可;

講師是每個技職校院的重要支柱,大家心知肚明…

 

面對這波工作危機,每個人的選擇不同。

每每聊到自己沒尊嚴地工作,苦水滿腹…

也許,領1包走人可以解決眼前的困境;

但是,我們都還年輕,且未來還不知何年可以退休哩?

苦主仍建議,你重回工作崗位的…

一直希望再生個女兒的你,終於如願!

眼前,就是好好享受有女萬事足及特別假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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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onlavill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