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上車,
你就說今天考了法律常識共25題,1題4分。
班上有2個100分…,…,也有2個不及格。
老師對於今日功課的規定有所區別,
80以上,原規定(圈詞2遍),
80分以下,多罰1遍,
60分以下,多罰2遍。
為什麼
?
因為這是全縣的考試耶!?
那又怎樣?
因為老師說,那些同學『太離譜』了!
何以見得?
例如說,
有1題問,下列哪個是紓壓的方法:(1)抽煙(2)運動(3)…(4)以此皆非。
居然有人寫(4)!
有何不可?
運動對某些人而言,反而是壓力哩!
青少年和有些大人,認為看TV和打電動是可以紓壓的好方法…
你也不能說是『錯』呀!
人生,有很多是沒有『標準』答案的!
寫(2)的人,只是有常識,不代表會真的去做…
(villa的另類思考:公民道德考100分的人,反而要小心!!
還有1題,題目的大意是,
人民納稅的錢,政府應該拿去做什麼:(1)建設 (2)浪費 (3)貪污 (4)以上皆是。
也有人寫(4)!
這應該是『大人』的責任吧!上樑不正下樑歪,…
孩子罰寫國語課文的圈詞好幾遍,對『法律常識』的分數有幫助嗎?
當然,
班上的成績不佳,老師肯定得寫報告向上級單位說明;
但是,
有些題目可能不屬於法律常識,
有些題目根本考不出『道德』和『良知』!
那些知法犯法的大人們,才是最可惡的,不是嗎?
是誰說過,考試只是測驗孩子的學習情形?
分數不是重點,
更何況,法律常識的教導與面對考試後的EQ,
不正是家長和教師的責任和工作嗎?
全站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