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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出席國小學輔室舉辦之演講,主講人是電台情人-秦夢眾先生。

其實,這次主要的對象是針對教師,因為,週三下午130,哪位家長有空?除了像Villa 這種自由業…

以下僅摘述部分重點。

 

『我們結婚吧,伊莎貝爾!』~ 這是秦先生的招牌配音。

人多人少,我都可以講,因為我是作廣播的。(其實,他應該有些失望吧…來人真的不多)

 

結婚證書:只是為了離婚用的,只是一份法律文件(權利義務),並不等於是幸福保證書。

 

愛情沒有好壞對錯,只有願不願意與適不適合!

離婚率高=婚姻品質低?

非也。

以前,離婚的絆腳石是→女方的父母

現在,離婚率高,表示上一代看開啦!

 

台灣又創了亞洲第一(歷史新高)!?

婚前沒有解決的問題,婚後仍然存在;且婚後還會有新的問題

(別以為結婚後,對方就會為你改變或是『改好』!反而是到手後原形畢露者多…)

 

失戀時,不要急著燙頭髮(進入新戀情),以免二次傷害!

 

以前,曾經提倡『爸爸每天回家吃晚餐』;

現在,當媽媽的反而會說,這豈不是要我老命呀?!(職業婦女太辛苦啦!)

注意:別以愛為名,行控制之實!(即使是家人,也該有自己的獨立空間)

 

婚姻:可以被比譽為是一顆蘋果。

剛結婚時,就是把蘋果咬一口。如果,此時發現是顆爛蘋果,你會如何?

(1)     不吃了,當機立斷才不會一錯再錯;

(2)     去算命:『上輩子欠他的;他是來討債的』,認命地一口一口把爛蘋果咬到死。(會認為只是一部分壞掉而已,其他沒壞,全部仍了可惜…)

 

請問-哪一種才是幸福?追求所愛或是被愛?

花樣年華時,追求前者(愛過總比後悔好);

35歲過後,大多數人選擇後者。

 

婚姻暴力的個案討論,述不摘錄。

 

由於身兼司機,只聽了上半場,(歹勢,下半場應該更精彩,要教老師們如何『美聲』說…)

 

後記:

雖然認同結婚證書不是幸福保證書,但是,這也是個正式的儀式;也有可能讓雙方謹言慎行,以免毁約!

否則,也許雙方更輕易就拍拍屁股走人,太容易就『提起』一段感情,『放下』一個承諾…  

當然,如果真的到了無法溝通和相處的地步,該放還是得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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