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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回家,金主告訴我你被老師沒收書本的事…

果然,就是那本同學N借你的小說!

上課中看小說?

當然會被老師沒收!

況且,這件事是本週第二次…

老師當然會生氣;也會處罰你。

 

心急的你,只會在下課時在老師面前踱步;

完全不敢去找老師…因為,你知道他說到做到;絕對不會還你的!

但是,那是N的書耶~

怎麼辦??

N要求你再買1本還他,他不要錢…

 

LV和你討論之後,讓你自己想幾個解決的方案,再一一分析背後的優劣得失。

金主開罵了~

那種言情小說,屬於羅曼史之類的書,一點營養都沒有;

不值得再買1本,畢竟,內容大家都看過了…

N的家長怎麼會讓自己的孩子自己亂買書…

 

但 Villa 認為,今天的事是一馬歸一馬;

首先,自己的女兒做錯事,該先反省的是自己。

同學借你書,你理應負有保管義務;不論該書是否有內容…

上課中看書,原本就是不對!

當然,老師也問過你原因~就差幾頁就看完了,想趕快看結局是什麼…

這個動機我們都可以明白,但自已的行為自已負責,才能學到教訓。

畢竟,忍耐也是一種考驗;

再者,上課中看其他書對老師是很不尊重的…

我們花錢讓你上學,可不是為了讓你看小說!

 

那本書訂價250,就由公主自行掏腰包付給老師,再由老師轉交N,

如果 N 執意要我們還新書,再請老師向他家長說明原委。

我們,實在沒有立場去質問別人的家長管教子女的方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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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onlavill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