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文
部落格全站分類:生活綜合
這家峰33
第一次是跟阿芳及momo來
後來
就帶金主來吃
到了第三次帶公主來時
才發現
原來
老闆娘是我明新的學生
其實也是太將鍋的老闆娘!
哇!
事業做很大耶!
good!
Lonla-Villa Blog
lonlavill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