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原本想選擇3的你,似乎轉念了?
villa 只問你一句話,『已經準備好過新生活了嗎?』
如果是yes,那就 go 吧!
如果還沒,也不差這點優離金;
如果沒有非立即走人不可的理由,
不如,再留下來奮鬥嚕!
畢竟,才40歲的我們,實在談不上退休…
況且,這個工作尚需要你!
人生的問題,都是選擇題,不是好壞對錯這樣二分法的。
有些人,被迫選擇,不得己要選次佳解;
選擇4,就是留下來,不動,只是暫時不變,當然並不代表safe,但至少這1-2年是如此。
如果真的想離開,1-2年的規劃和緩衝,總是比較妥當。
大家認識這麼久,不只個性和做事方式熟悉,也有默契和共識,
為何不再給自己一點時間和機會,再努力看看!
人生,總是要做到盡力之後才談放棄,不是嗎?
離開,也許是一種積極的面對;也可能是消極地逃避。
就看自己的心境和生涯規劃走到哪裡?只有自己最清楚了…
不管選擇什麼,都是要為自己選;而不是為了某某…
組織的極大化不等同於個人的極大化,這是經濟學早已闡明的道理。
選擇了,就不要頻頻回首,勇往直前吧!
全站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