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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是物以類聚的組合。美國一項研究顯示,找對象時,人往往和能夠反映自己品味的人定下來,而不是和想法相左的人結婚。也就是說,會成為夫妻的,是想法一開始就相近,而不是變成老夫老妻才愈趨一致。

英國每日郵報報導,密西根州立大學研究人員訪查1300對夫妻,包括多對結縭40年的老夫老妻,請他們回答近200個關於自己個性的問題,評估的性格特徵包括樂觀、外向、跋扈、小心謹慎、因循傳統等,看這些夫妻會不會因為結婚愈久,個性想法愈接近。

但研究人員發現,許多新婚夫婦相近似程度不下於老夫老妻,唯一會愈來愈像的個性特徵只有咄咄逼人這一項。密州州大研究人員杭巴德說,如果一個人很暴力,另一半也許會以類似方式回應,結果變的愈來愈有侵略性。

想法契合的夫妻可能衣著品味、對笑話的反應都差不多。研究人員以好萊塢男星湯她克魯斯和老婆凱蒂荷姆絲為例,這對夫妻結婚才4年,卻經常可見以品味相近的衣著打扮出現。阿湯哥前妻妮可基嫚和第二個老公凱斯厄本同樣結婚僅4年,但兩人服裝也很搭調。

相關論文已發表在《性格和個人差異》期刊。這項結果和先前的研究相去甚遠,之前發現女性想縱情玩樂時,會找高大的男性,但若要找長久對象,偏好的是矮小的男子。還有研究發現,和父親關係和諧的女性,往往嫁給和自己父親長得像的男性。

~以上摘自聯合新聞網,99年8月28日,品味相似 夫妻越愛越像~

後記:

究竟,夫妻是因為臭味相投才能成為夫妻?

還是成了夫妻之後,才變成品味相同?

然後,有所謂的夫妻臉?

似乎,這不是單向的關係,而是交互影響的產物吧!

 

然而,究竟是誰影響誰?這就得看size大小。

多數情形下,某些部分由大男人 主導,某些則由大女人決定。

一面倒的情形,其實比較少見。

如果,影響不了對方,

大部分的結局,就是路歸路,橋歸橋;

不然,就是各過各的,井水不犯河水,互不干涉嚕~

要進入婚姻,就得有所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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